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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8-16 19: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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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全责方一般会先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资料图】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找法网提醒您,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三、

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拒不赔偿怎么办

1.可以先由交警部门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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