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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90平方米以下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时间:2023-07-31 14: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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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8月1日起,金华市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同步执行。


据了解,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


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


此前市区的购房补贴政策不论面积大小,均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对此进行细化完善,面向刚性需求加大补贴倾斜力度,有针对性地促进库存房源去化。”金华市建设部门表示,通过按户型面积大小分类补贴,达到精准施策的目的。


据悉,购房人凭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操作细则,包括补贴申领截止时间等,由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制订,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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